◆ 人力派遣服務宗旨
自民國八十八年勞動基準法公佈施行以後,各事業單位即面臨所僱用臨時人員之年資、各式假別等人事管理及人事費用膨脹等問題。有鑑於此,本公司乃於民國八十六年成立人力派遣部,從事人力派遣專業服務,期能”適才適所,人盡其才”,協助各事業單位解決人力問題。
◆ 人力派遣業務範圍
| ◎辦公室勤務員 | 資料收發、整理(檔案、傳票、票據)、傳送、文件繕打及登錄、資料列印、文書編輯、電話總機等。 |
| ◎信用卡勤務員 | 卡務行銷、卡務作業、卡務客戶服務、卡務發卡、卡務催收、卡務風險管理、卡務消費金融、卡務資訊等。 |
| ◎諮詢類勤務員 | 服務台等。 |
◆ 何謂人力派遣
人力派遣業就好比公司外圍的人力資源部門,可依照企業客戶之需求,將所需人力派遣到客戶企業內工作;而企業僅須支付承攬費用,就可享有彈性的人力資源,一方面省下龐大的人事管理成本,免於人事管理之困擾,且無須負擔勞、健保與退休金、資遣費提撥等費用。
而對於被派遣到各企業內工作的人員來說,他們的工作場所雖不定,但卻享有人力派遣公司的各種勞、健保與退休福利,保障並未因而減少,而且有更多的機會體驗各個不同公司企業文化。

◆ 事業單位自行任用與人力派遣公司提供人力之效益分析
| | 事業單位自行僱用 | 委請人力派遣公司派用 |
| 1.法律關係 | 事業單位與員工間之關係為僱傭關係 | 事業單位與派遣公司間之關係為承攬關係 |
| 2.僱用期限 | 定期契約工之僱用期限受有法令之限制 | 得依業務需求隨時終止派遣公司派遣之人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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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3.薪資與福利 | 由事業單位支付 | 由人力派遣公司支付 |
| 4.員工考核 | 不適任者給予資遣,資遣費由事業單位提撥 | 不適任者可隨時要求派遣公司替換適任之人員,事業單位無須支付資遣 費 |
| 5.退休制度 | 由事業單位依法按月提撥 | 由人力派遣公司負責提撥 |
| 6.費用支出 | 須支付勞、健保等各種人事費用 | 事業單位僅須支付承攬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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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7.人事管理 | 由事業單位負責管理 | 由人力派遣公司負責管理 |
| 8.工會組織 | 事業單位之員工為當然之工會會員 | 人力派遣公司派遣之人員非事業單位之員工,不得參加事業單位之工會 組織 |
| 9.其他 | 事業單位業務量增加而有人事需求時,缺員之補充費時又費事 ,如委請派遣公司派遣,不但迅速且無須負管理之責,人力資源可彈性運用。 |
◆ 客戶的肯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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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派遣客戶 |
|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|
| 彰化商業銀行 |
| 第一銀行 |
| 彰銀保險代理(股)公司 |
| 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|
| 第一金AMC |
| 兆豐金控 |
| 兆豐資產 |
| 上海商銀 |